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0〕194号)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优秀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院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
1.考核材料1份。推荐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
4.《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2份。
5.《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4)一式5份,A3纸正反打印。
6.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聘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CN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5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三、报送安排
9月25日前报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