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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11-16 18:03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64号)的要求,结合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二)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周四(11月19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体检费200元,体检前一天凌晨起禁食禁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2.体检医院:三门峡市市值机关医院(文明路东区41号)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 身份证明。(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3、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4、在有效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1.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6.体检合格结论

7.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8.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11.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需提供第1-7 项和第11、 12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试人员提交第1-12 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自行准备两个能封口的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要求,材料整理种类不齐全,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不予接收。所有申请材料务必于11月26日前报人事处312。



附件:

1. 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 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3.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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