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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10-14 16:44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等要求,为确保我院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职称政策的调整

(一)职称评审方式的调整

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单位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我院今年高级职称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 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

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三)兼职辅导员经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职院字〔201862号)规定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自2019年起开始实施,实行一票否决;青年教师是指截至当年12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

(四)加强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1.网上在线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2.网上审核。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时间由评委会自主决定。

3.试行无纸化评审。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报送纸质业绩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自行要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今年是否实行无纸化评审,由评委会自主决定。

4.试行电子证书。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院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吴勇军

副组长:李久昌 宋六锁 李 勤 马旭东 张雪冰  李启松

        李翠莲 袁文山 李赞祥 

成 员:王陕菊 雷旭锋 万 平 黄世谋 陈 玮 上官怀乾

赵桂霞 黄士林 张占伟 齐天锋 孟昭阳 陈桂芳

苑玉洁 员冬梅 王军才 马志刚 马 涛 刘国梅

袁维春

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王陕菊同志兼任。

(二)成立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工会及申报人所在的院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资格审核推荐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因事业发展等因素确需审核申报职数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后方可申报。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6月底前)。各院部、各部门将本通知精神及有关职称政策传达到全体教职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个人写出申请(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填写各系列评审简表,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打印,软件可到“河南省职称网”下载)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等,申请人自行将职称评审简表、资格审核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核(1018日前)。

1.各院部、各部门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师风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2.学生处负责对申请人是否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进行审核。

3.教务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奖惩情况等项目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科研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5.人事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由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小组最终来确定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

(三)量化考核。有关部门负责人实行分工负责制,对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小组推荐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排序,分别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的相关栏目签名以示负责(1023日前)。

1. 所在院部、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

2.教务处对参评人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审核作出保证。

3.科研处对参评人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档次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4.人事处对参评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奖励情况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四)各部门审核后,按上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职数要求,学院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并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1025日前)

(五)人事处以人社局复审结果为依据,通知复审通过人员以部门为单位领取并填写个人有关申报材料。(1028日前)

六、个人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二)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专业)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初、中、高级分别为15份、25份、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三)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市外或省部属驻峡单位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五)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由人事处提供)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七)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九)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十)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十二)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46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9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十三)申报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十四)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七、加强监管

对有异议的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一)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职能部门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学、科研等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真实有效情况,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未经资格审查的、不齐全的、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不再进行初聘,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的方可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1712号)的评审条件进行参评。

(二)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为教师系列,其他岗位为辅系列,主系列岗位应占专业技术岗位85%,辅系列岗位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15%。学校每年职称申报情况严格按照职称结构比例计算进行。

(三)取得职称资格,应与所从事岗位、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聘任。

(四)申报推荐量化考核提交材料计算分值时间以学校每年下发本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红头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之前所提交的材料不计入量化考核分值,但可以填写到评审简表中。采稿通知单和证明一律不予计算量化考核分值。

(五)所有取得职称资格人员,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择优聘任,无岗不聘。

(六)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及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清点分类、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以部门为单位及时报院人事处办公室。

九、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流程较往年有所变化,在上级没有新的通知下发之前,目前暂按照此文件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91014


附件【资格审核表(附件1).xlsx已下载
附件【承诺书(附件3).docx已下载
附件【量化考核表(附件2).xls已下载
附件【材料清单(附件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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