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三门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职改办〔2021〕19号)等要求,为确保我院2021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院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彤
第一副组长:颉潭成
常务副组长:宋六锁
副 组 长:李 勤 马旭东 李启松 李翠莲 袁文山 李赞祥 张雪冰 侯玲玲
成 员:王陕菊 雷旭锋 万 平 黄世谋 陈 玮 上官怀乾 柴少峰 马 涛 赵桂霞 黄士林
张占伟 齐天峰 孟昭阳 陈桂芳 苑玉洁 员冬梅 王军才 马志刚 辛 峰 袁维春
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王陕菊同志兼任。
(二)成立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工会及申报人所在的院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资格审核推荐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二)关于辅导员经历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有关规定,要求“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我院自2021年起执行此规定。青年教师是指当年年底不满36周岁申报初、中、副高级职称和当年年底不满41周岁申报正高级的教职工。
(三)辅导员单列问题
根据上级和学院要求,2021年开始,辅导员实行职称评审单列计划,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分配单列指标,逐步过渡到辅导员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个人写出申请(《河南省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并将有关业绩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核(10月11日——17日)。
依据上级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修订稿)》(三职院字〔2020〕39号)等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
1.各院部、各部门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师风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2.教务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奖惩情况等项目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3.科研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人事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由职称资格审核推荐工作小组最终来确定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
(三)量化考核。(10月11日——17日)
实行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的相关栏目签名以示负责。
1.所在院部、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等进行考核。
2.教务处对参评人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3.科研处对参评人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档次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4.人事处对参评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奖励情况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四)各部门审核后,按照上级批复的职称职数,经学院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并在全院范围内对量化考核得分排序进行公示。(10月20日前)
(五)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确定上报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10月22日前)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2021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二)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资格审核流程。2021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六、个人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二)经单位审核后,《河南省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中级提交15份,高级提交25份。
(三)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书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五)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署“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七)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八)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九)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
(十)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十二)完善诚信承诺制度。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八、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不再进行初聘,参加工作时间满三年的方可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17〕12号)的评审条件进行参评。
(二)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为教师系列,其他岗位为辅系列,主系列岗位应占专业技术岗位85%,辅系列岗位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15%。学校每年职称申报情况严格按照职称结构比例计算进行。
(三)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四)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之前所提交的材料不计入量化考核分值,但可以填写到评审简表中。采稿通知单和证明一律不予计算量化考核分值。
(五)所有取得职称资格人员,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择优聘任,无岗不聘。
(六)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及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教师系列)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辅系列)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
4. 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
5.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6.材料清单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