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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7-11 17:50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2019〕4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一共1名。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资格

(一)评选条件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参见文件。

(二)推荐资格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资格原则上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表彰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受到国家部委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

2.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资格原则上为2015年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包括“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受到国家表彰的“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

近5年以来,受到国家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评。

三、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以及近5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部门推荐报告一份;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一份)、相对应的推荐审批表(附件7-9,一份)、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部门盖章,一份),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3.推荐对象需提供符合推荐资格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15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312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2019〕476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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