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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节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
2019-08-26 16:22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展现广大教师奋进新时代,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职业热情,为学院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做出更大的贡献。学院决定在第35个教师节暨建校20周年期间表彰一批为我院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含外聘、临时人员)。推荐为优秀教师者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二)表彰名额

按教职工总数的20%(四舍五入)推荐表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师节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信仰坚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高尚形象,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培养人教育人的使命,具有强烈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意识,具有为学生服务的主动意识和强烈的教育情怀,注重生涯教育,引领学生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生锤炼意志品格的引路人。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自己正确的言行影响其他教师。率先垂范,言行一致,淡泊名利,着装得体。

3.坚持回归教育本真,以生为本,潜心育人,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同时在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申报。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部门产生的候选名单需由教务处(课时量完成情况、有无教学事故)、纪检监察室(有无违纪处分)核验后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3.上报材料和时间。各部门务必于2019830日前将部门推荐报告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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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2.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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