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发〔2020〕38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在编在岗。
二、评选表彰名额
各院部、各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院研究后上报推荐人选。
三、选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等行为;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在本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传授网上正能量等;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6.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及支撑类材料(电子扫描件),一式2 份,部门推荐意见1份。
2.相关材料于6月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312。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要求
各院部、各部门要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贡献出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