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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节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
2021-09-01 17:29  


各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展示我院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精神。学院决定在第37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为我院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含外聘、临时人员)。推荐为优秀教师者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二、表彰名额

按教职工总数的10%(四舍五入)推荐表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节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坚守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显著。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申报。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部门产生的候选名单在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

3.上报材料和时间。各部门务必于96日前将本部门的推荐名单和推荐人选的申请表报人事处312


附件:

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节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教师申报表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2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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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2.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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