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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17 08:39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284号)要求,现将我校该项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推荐限额为1人。

二、遴选条件

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三、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设立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平台,负责中原教学名师初选、申报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部门推荐。各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研究后上报推荐人选。

(二)平台初选。按照同行评审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初选。根据专家小组评选结果,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申报复评。省教育厅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公室,“中原千人计划”专项办组建“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按照“中原千人计划”目标要求,对初选结果进行综合平衡,提出调整意见。

(四)公示确认。根据“中原千人计划”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经公示等程序,最终入选名单由“中原千人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建立入选者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规的,应当予以退出。

四、政策支持

按“中原千人计划”相关支持政策与措施安排,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中原教学名师入选者颁发证书;加强经费支持,为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人选安排每人1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建立名师工作室、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高校要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落实具体细化措施;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将入选专家纳入学校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研修、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联系,提供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须在5月22日,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候选人汇总表、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附件:

1.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表

2.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

 

 

 

                                                          人事处

2018年5月16日

 

附件【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中原教学名师(高等学校)遴选指标体系.doc已下载
附件【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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