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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2023-07-10 10:52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做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2023211号)要求,现就我院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行动指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院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师德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提升教师育人水平。

三、主要行动

(一)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教师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讲好教师培训“开班第一课”,定期开展“师德课堂”,扎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院部)

2.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主题班会,将学习分享活动有机融入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和暑期社会实践各环节,进一步深化广大师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责任部门:宣传和统战部、学生处、各院部)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成长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院部)

4.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党组织学习内容,开展好“三会一课”,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责任部门:组织部)

(二)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

1.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将教师法治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院部)

2.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各院部、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集中学习研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坚持全员全覆盖。要将学习准则作为必修内容,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抓实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责任部门:人事处、各院部、各部门)

(三)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

1.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加强监督监管,持续跟踪推进整改。(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各院部、各部门)

2.严格师德违规问题惩处。加大对师德违规问题特别是涉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等严重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查明情况,查实责任,对涉事教师依纪依规严肃处置,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建立师德违规问题校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校内出现的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教育教师引以为戒,自觉规范职业行为。(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宣传和统战部、各院部、各部门)

3.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要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各院部、各部门)

(四)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1.强化岗前专题培训,将新入职教师岗前接受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条件。(责任部门:人事处)

2.组织辅导员队伍暑期研修。(责任部门:学生处、各院部)

3.组织思政课专任教师培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安排专门课程、组织全员研讨,筑牢教师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形成模范,践行“六要”标准的强大共识,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群体的表率作用。(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4.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对于过往工作、在学期间存在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的人员,严防进入思政课教师队伍;对于在信念信仰、政治纪律、学术诚信、思想道德等方面突破底线的人员,通过转岗、解聘、辞聘等方式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责任部门: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

1.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开辟师德警示教育专栏,及时传达上级教育部门公布的师德违规典型案例、科技部门公布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等。定期梳理和曝光师德违规问题,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库。(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科研处、人事处、各院部、各部门)

2.开展警示教育。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各院部、各部门)

(六)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

1.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持续开展“两创两争”、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出彩河南人”最美教师、辅导员年度人物、教书育人楷模宣传推介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活动。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师德报告、育人感悟、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讲好师德故事、注重师道传承,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责任部门:宣传和统战部)

2.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将思想政治教育、红色革命精神、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融入师德教育。向教师推荐《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此生有约》等优秀教育资源,创新开展实践活动,强化日常教育浸润,厚植教师报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打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根基。(责任部门:宣传和统战部)

四、材料报送

1.各牵头部门(排名第一责任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整改,需形成一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参考附件格式撰写)。

2.各院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一项师德师风建设典型工作案例(每项案例不超过800字)。

以上材料请于724日前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556@126.com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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