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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08-08 10:46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49号)和《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和将来需要参加职称评聘的全体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二、学习内容

2022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

三、组织方式

(一)公需科目。

2022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课件放置在我省现有4个招标确定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和8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设的专业科目学习平台上(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本单位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学时认定标准、学时审核时限及相关要求,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个人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在线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专业技术人员登陆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学习,网络学习已上线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于1131日前按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打印电子证书。每年1216日至次年3月底为数据年终结转期和继续教育基地教学内容更新期,届时不办理学习、审核业务。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

(三)根据个人最新的学历、职称信息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四)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科目内容,现需要对各专业领域的相关培训进行备案,未进行备案的相关专业学习,不予认定专业课课时。以部门为单位填报《2022年度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2),并于816日前将此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办公楼312



附件:

1. 2022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2. 2022年度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

3.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

4.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时折算办法


202288


附件【附件2.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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