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教师〔2022〕 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在编、人事代理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直接认定。
二、报名条件
河南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 13日—3月 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 2023年3月 15日 9:00—9:50
科目二: 2023年3月 15日 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 25日 9: 00—11: 00
四、考试方式
各高等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本校参训教师名单,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 hnjswlxy. 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由各高等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人事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