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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教师节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
2014-08-23 08:30  

各院部、各处室:

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此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再创佳绩,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院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为我院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含外聘、临时人员)。推荐为优秀教师者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表彰名额

按教职工总数的20%(四舍五入)推荐表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师节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部门产生的候选名单在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

3.上报材料和时间。各部门务必于2014年8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报人事处。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师节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优秀教师申报表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2014823105140230.xls已下载
附件【2014823105146857.xls已下载
附件【2014823105137203.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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