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市级优秀教师表扬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此次上级分配我院优秀教师3名(从教学院部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中产生,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发生)各院部、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经学院研究决定后,确定推荐人选。
二、评选范围
1.在编人员。
2.近年来已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市级以上各类评选。
3.存在各类非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法规惩处或受到政纪处分人员在惩处或处分期内不得参加表彰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部门民主推荐、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三)在评选过程中,各院部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各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务必于2022年8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材料:1、部门推荐意见;2、公示报告;3、《推荐审批表》1份(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4、廉政鉴定材料1份。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