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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教学标兵、班主任标兵、师德标兵和疫情防控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9-04 11:48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学标兵、班主任标兵、师德标兵和疫情防控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三教文[2020]14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市级评优表先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此次上级分配我院教学标兵4名(从教学院部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中产生,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发生),师德标兵2名,班主任标兵2名(从教学院部的辅导员中产生),疫情防控标兵2名。各院部、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经学院研究决定后,确定推荐人选。

二、评选范围

1.在编人员。

2.近年来已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市级以上各类标兵评选。

3.存在各类非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法规惩处或受到政纪处分人员在惩处或处分期内不得参加表彰推荐。

三、评选条件

1)教学标兵

1.教龄五年(含)以上。

2.坚持实践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技能等方面成绩突出。

3.近五年来辅导学生参加过国家级大赛,或在职业技能竞赛和素质能力竞赛中获得过1次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2次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

4.近五年来参加全市中职学校优质课比赛,取得过市级一等奖以上1次;或在职业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2篇;或主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至少获得过一项相关部门颁发的结项证书,同等条件下取得奖励证书的同志优先;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含)以上。

5.承担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无安全事故发生,有详实记录的报告或日志;或与企业关系融洽,有带领学生顶岗实习企业的优秀评价意见表。

其中,第1234条为必备条件,第5条中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师德标兵

1.教龄五年以上。

2.注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能够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学生和家长,能够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4.注重学习,能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校本研修成绩优异。

5.近三年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师德考评均为“优秀”。

6.育人事迹特别典型,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或者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作过突出报道。

7.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助学或关爱留守儿童,或在网络评论员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塑造教育形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其中,第1235条为必备条件,第67条具备一条即可。

中职学校师德标兵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有至少2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者优先。

3)班主任标兵

1.任现职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以上。

2.有强烈的责任心、责任感,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模范作用好。

3.班级管理作风民主,方法科学,形成了较为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所带班级在学校及以上教育部门评比竞赛活动中名列前茅。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指导团队组织建设,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在转化潜能生方面有突出工作成效,受学生爱戴,受同行与家长敬重。

6.注重家校合作,积极开展家访活动,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成效显著。

7.主持或参与德育课题研究并获县级以上立项;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并获县级以上奖项;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其中,第123456条为必备条件,第7条中具备其中一项。中职学校班主任标兵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4)疫情防控标兵

1.评选主要面向奋战在防疫一线的教职员工,突出在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师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部门民主推荐、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三)在评选过程中,各院部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意后,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各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务必于20209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材料:1、部门推荐意见;2、公示报告;3、《三门峡市教育局岗位标兵评选参评表》1份(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稿;4、各类佐证材料。


附件【附件3:三门峡市教育局岗位标兵参评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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