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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28 15:38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关于开展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的通知》(三应急〔2026〕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两类专家库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

(一)专家库在省教育厅领导委托下,承担教师工作领域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专业指导与过程评估、调查研究与经验推广及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设置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等领域,每届任期3年,主要任务包括:

1.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对教师工作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事项、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前瞻性、建设性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2.专业指导与过程评估。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与评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3.调查研究与经验推广。深入各地各校开展实地调研,发掘各地各校在教师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4.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2.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教师教育或相关领域工作,系统掌握本领域专业知识和理论,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思想作风正派。有志于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公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本着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开展各项工作

4.职称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师、教育家书院合作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项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1.推荐数量

各院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待学院研究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院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和《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稿,以院部为邮件名称,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稿报人事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3556@126.com。

二、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一)征聘范围

面向全校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专家领域分类

本次征聘专家分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综合保障4个领域类别,包含煤矿组、非煤矿山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组、工贸组、建筑施工组、城镇燃气组、消防组、特种设备组、民爆组、能源电力组、交通运输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气象组、防汛抗旱组、地震地质组、应急预案组、抢险救援组、教育培训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组、科技装备组、信息化组、政策法规组等22个行业组别,若干个专业方向,具体行业组别与专业方向要求详见《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三)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愿意履行应急管理专家职责;

2.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投入必要精力和时间开展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4.取得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本行业领域相应职业资格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或专科学历且具备10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6.确属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或有重要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限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入选的人员;曾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解除专家资格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专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存在重大技术失误或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且未完成整改的人员;在以往专家履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近五年内被解聘专家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专家资格的人员;其他不符合专家征聘基本条件和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形;

(五)申报材料

1.《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4);

2.《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5);

3.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任务类别条件的相关证明(论文、项目参与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5.其他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如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相关证明等;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9月3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请申报人将全部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稿)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rsc3556@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3.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4.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5.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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