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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10-23 16:33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为确保我院202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我院正式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职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彤

第一副组长:颉潭成

常务副组长:高超杰

副  组  长:张雪冰  彭  博  杜爱民  黄世谋  万  平

员  莹  马旭东  李启松  李赞祥  侯玲玲

王静宇  王卫星

成     员:权海林  何超飞  关雪平  翟艳辉  武应锋

             陈  玮  苑玉洁  马  彦  仲  惟  范楷栋

             孟  媛  薛志刚  倪玲玲  刘春喜  马建明

             席仁义  孟昭阳  齐天锋  赵立新  刘国梅

霍海波  雷旭锋  张占伟  田子欣  陈桂芳

             秦  冲  吕  帆  杜  军  辛  峰  刘学文

候  枫  樊卫兵  任安忠  曲  扬  张  弛

张永红  李贺林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权海林同志兼任。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2.有关系列的申报评审问题

(1)会计、统计系列

申报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需在2020年12月底前聘任到相应工作岗位。

(2)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

2020年之前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相近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不再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其中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我省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2〕253号)规定的申报流程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常态化申报、集中式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视申报通过人数另行安排。

(三)关于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单位结构比例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通过后纳入特设岗位管理。

(四)关于申报年限调整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个人写出申请(《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并将有关业绩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核

依据上级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修订稿)》(三职院字〔2020〕39号)等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

1.各院部坚持把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师风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师风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2.教务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奖惩情况等项目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3.科研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教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4.人事处对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等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栏目中签名以示负责。

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来确定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人员名单。

(三)量化考核

实行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的相关栏目签名以示负责。

1.所在院部、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等进行考核。

2.教务处对参评人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3.科研处对参评人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档次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4.人事处对参评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奖励情况等审核作出责任保证。

(四)材料展示

所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

(五)按照上级批复的职称职数,经学院研究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并在全院范围内对量化考核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确定上报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五、申报审核流程

2024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二)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资格审核流程。2024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申报人所在院部、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院部、部门审核推荐,相关业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个人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

(二)经审核后,《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简表》盖章后复印,并根据相应的评委会要求进行提交。

(三)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五)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所在部门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所在部门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部门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七、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及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条件

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以规则和制度作为行为准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条件以及《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修订稿)》进行申报推荐和组织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和推荐院部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把好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纪律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推荐院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各项业绩条件进行审核,在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责任,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申报业绩材料计算分值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之前所提交的材料不计入量化考核分值,但可以填写到评审简表中。

(三)采稿通知单和证明一律不予计算量化考核分值。

(四)所有取得职称资格人员,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择优聘任,无岗不聘。

(五)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从各自申报学科(专业)所属的教学院部进行推荐;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从各自所在部门进行推荐。

(六)申报人员所申报的系列(专业)必须与本人所从事岗位相一致,否则不允许申报,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考试、申报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不认可。

(七)论文外审要求:

1.学校统一将高级参评人员的代表性论文进行外审评价,每名参评人员由2个专家评审,2个专家评价通过视为外审通过。教授2篇,副教授1篇。

2.外审论文由学校负责统一送审,费用由申报人承担。

3.外审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本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外审结果在连续两个评审年度内有效。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教师系列)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资格审核表(辅系列)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简表

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表

5.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6.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附件1(教师).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辅系列).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评审简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量化考核).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承诺书).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6(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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