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明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按教职工总数的10%推荐表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文明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工作业务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师德师风好。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文明素养好。在本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申报。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考核,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部门产生的候选名单在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
3.上报材料和时间。各部门务必于9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推荐名单和推荐人选的申请表报人事处312。
附件:
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文明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文明教师申报表
2024年8月27日